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验收检查
发布时间:18年06月07日
信息来源:兵团办公厅
编辑:郑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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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检查 |
职权名称 |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验收检查 |
职权依据 |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4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51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52号) |
责任主体 | 兵团人社局 |
责任事项 | 1.检查责任:兵、师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单位的日常指导和管理,健全考核、检查和监督制度,定期对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评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工作。 2.处置责任:兵、师人社行政部门应建立监督监管制度,向社会公布监督方式,并对举报事项及时予以核实处理。 3.决定责任:对项目运行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
备注 |